2019年6月17日 星期一

基督徒對待人的實行原則

聖經馬太福音22章37至39節記載:「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是主耶穌對跟隨他的人的教導——愛神、愛人,除此之外主耶穌還對人提出了一些細節的要求,比如:路加福音6章27節和29節說:「……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因為主耶穌賜給了我們太多的恩典與祝福,我們深深地體嘗到了主的憐憫與慈愛。因此我們都認為我們也要活出主的形象來榮耀主,還報主的愛,所以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幾乎成了所有基督徒的行事原則。

當不信的家人、鄰舍甚至國家政府逼迫、毀謗我們時,我們都用包容與忍耐的心去愛他們;在與人相處時別人傷害到我們的利益,我們也用包容與忍耐的心去善待他們,並且認為我們只有這樣做了才是愛主的人,因為兩千多年,基督徒一直實行包容忍耐。在末世的今天,雖然我們也想守住主的話實行愛人如己、對人包容忍耐,但卻常常實行不出來,很多時候雖然外表實行了,但是心裡卻不甘心,比如:不信神的人做事傷害到我們的利益時、與弟兄姊妹或同工之間發生嫉妒紛爭時、不信的家人攔阻我們敬拜神時……我們就常常陷在苦惱中,不禁會想:我們基督徒就要這樣凡事忍耐嗎?

主的話是真理, 按主的話實行包容忍耐愛人如己永遠都不會錯,但是我們卻需要明白這話中的實行原則,不然守規條的實行不僅讓我們的心靈不得釋放,而且神也不紀念。其實神對人的要求都是有原則的,就如當初主來作工的時候,對跟隨他的門徒和信徒是百般地包容、忍耐、供應;而對於那些抵擋神的法利賽人則是斥責、定罪、咒詛。例如馬太福音23章13至15節:「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有古卷在此有『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這些都是當時主耶穌斥責法利賽人的話,因著法利賽人信神卻絲毫不接受真理,還攔阻人歸向神,他們為了自己的地位,飯碗絲毫不敬畏神,所以神根據他們與神為敵的實質定罪、咒詛他們;還有猶大賣主賣友最後遭到神的懲罰,肚腹崩裂而死,可見神對待人很有原則,不是對待所有的人都一味地包容忍耐。

基督徒和睦相處

而今天神要求我們實行的也是有原則的,對於真正信神愛神的弟兄姊妹,無論對其有什麼成見,都需要我們包容、饒恕、憑愛心對待,但是對於抵擋神仇恨神的人則是要區別對待。就如神的話說:「你得看神怎麼對待愚昧無知的人,神怎麼對待身量幼小的人,神怎麼對待人正常敗壞性情的流露,怎麼對待惡毒的人;對待不同的人他有不同的對待法,對待不同人的不同情形他也有不同的處理法。」(摘自《基督與教會帶領工人的座談紀要·要想得著真理就得從身邊的人事物上學功課》「神話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麼原則呢?就是愛神所愛、恨神所恨。也就是神所喜愛的、真追求真理的人、能通行神旨意的人,是你所要愛的;不能通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神所厭憎的,你就應該厭憎,你就應該棄絕。這是神話要求的。」(摘自《基督與教會帶領工人的座談紀要·認識自己要認識自己裡面根深蒂固的思想觀點》)

從神的話中看到神對人的要求是:愛神所愛、恨神所恨,所以就需要人根據神的話看事。凡是愛神的、忠心盡本分的、遇事肯尋求真理、實行真理的虔誠的基督徒都是我們愛的對象,即使他們一時觸及到我們的利益,或者是傷到了我們,我們都應該憑著愛心包容、忍耐、扶持、幫助,讓其一點點地明白真理。就如神的話說:「你看神怎麼對待每一個人,有的人身量幼小,或者年齡小,或者信神時間短,或者這個人的本性實質不壞,不惡毒,只不過有些愚昧,或者素質差,或者受社會傳染太多,他還沒有進入真理的實際,還沒有入門,所以難免做愚昧的事,難免有愚昧的表現,在神那兒不看這些,神看的是這個人的心。如果他有進入真理實際的心志,這個方向是對的,他有這個目標,在神那兒神是在看,在等待,在給他時間、給他機會讓他進入,不是一棒子打死,不是他一伸頭就把他打回去了,神從來不這樣對待任何一個人。那人如果這麼對待人,這就是敗壞性情。」(摘自《基督與教會帶領工人的座談紀要·要想得著真理就得從身邊的人事物上學功課》)

而對於另外一類人,例如:褻瀆神的、謾罵神的、論斷神的、抵擋神的都是我們咒詛厭憎的對象,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的人聽到主已經回來的福音時,就開始大肆地抵擋、定罪、褻瀆,這樣的人都是神恨惡的對象,就如當初主耶穌來作工的時候,法利賽人給主耶穌造謠說:「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馬可福音3:21-22)最終他們也因著對神的褻瀆而遭到了神的咒詛,整個猶太民族遭到了亡國之痛,因為主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所以我們對待周圍的人事物也是需要根據原則來對待,不能隨從邪惡勢力一同抵擋定罪神,面對主的再來我們應該有一顆尋求的心,因為主說:「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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