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了十字架,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了,只要我們撇棄一切,為主勞苦作工花費,應該就能被提進天國,這是主的應許。但有的弟兄姊妹卻提出質疑,認為能為主勞苦作工,但還能常常犯罪認罪,沒有達到潔淨,主是聖潔的,非聖潔不能見主。那麼,像我們這樣為主撇棄花費的人到底能不能被提進天國呢?
解答:信主的人都認為:主耶穌釘十字架成功了救贖,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主不再看我們為罪人了,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了,只要我們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到主來時,我們就可以直接被提進天國了。那人的這種觀點到底對不對呢?有沒有神的話作根據呢?如果這種觀點不合真理的話,會造成什麼後果呢?人信主凡事都應該以主的話為根據,尤其對待主再來的事,更應該根據主的話,絕不能憑人的觀念想像來對待,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就像法利賽人為等候彌賽亞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這會帶來什麼結局呢?主耶穌作完了救贖人類的工作這不假,但神拯救人類的工作就因此結束了嗎?難道人信了主耶穌就有資格被提進天國嗎?這是沒有人能看透的問題。主耶穌曾經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根據神的話我們就可以確定,進天國的人必須是脫離罪惡達到潔淨的人,是遵行神的道、順服神、愛神、敬拜神的人,因為神是聖潔的,進天國是與神生活在一起,人不潔淨怎麼能有資格進神的國呢!所以,人所認為的罪得赦免就可以進天國,這完全謬解了神的心意,純屬人的觀念想像。主耶穌赦免了人的罪這不假,但主耶穌從來沒有說過人罪得赦免就是潔淨了,就可以進天國,沒有人能否認這個事實。那為什麼信主的人都認為罪得赦免就可以進天國呢?這個根據是從哪裡來的?是根據什麼這樣說的呢?有許多人會說,我們是根據聖經中保羅的話、使徒的話得出的結論。那麼請問,保羅的話、使徒的話能代表主耶穌嗎?能代表聖靈嗎?人的話雖然記載在聖經裡,能代表就是神的話嗎?我們在聖經裡都能看見一個事實,神所稱許的人都是能聽神的話、能順服神作工的人,就是遵行神道的人,這樣的人才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這是任何人無法否認的事實。我們都知道,人信主雖然罪得著了赦免,但人還沒有得著潔淨,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神明確地告訴我們:「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從神的話中我們就能確定,人罪得赦免還沒有資格進天國,必須得達到潔淨,成為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這是確定無疑的。看來明白神的心意絕對不是簡單的事,不是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人就潔淨了,而是還要具備一些真理實際,成為神所稱許的人才有資格進天國。如果人不喜愛真理,還能厭煩真理、恨惡真理,只追求得賞賜、得冠冕,卻不體貼神的心意,更不遵行神的旨意,這是不是作惡的人呢?主能稱許這樣的人嗎?就像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即使罪得赦免也不能進天國,這是確定無疑的。我們再看看,主耶穌赦免了人的罪,這個「罪」是指什麼說的?人在信主後所認的罪都包括哪些內容?其實人所犯的罪主要就是指那些違背神的律法誡命、違背神話的犯罪事實說的,正因為人能違背神的律法誡命,會被律法定罪、懲罰,所以主耶穌來作了救贖的工作,從此人只要奉主耶穌的名禱告,認罪悔改,罪就得著了赦免,不再受律法的定罪與懲治了,神不再把人當罪人看待,人就可以直接禱告神、呼求神,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這正是恩典時代人常說的「得救」的真意,這個得救與蒙拯救進天國並無關係,可以說完全是兩碼事,因為主耶穌從來就沒有說過得救、罪得赦免就可以進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