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

愛神的人才能永活在神的光中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翰福音14:23)


真正愛神的人是能遵守主道的人,這樣的人才是神所喜愛的人,因愛神的人能夠急神所急、想神所想,能與神同心合意,凡事行在神的心意上,能順服神、敬畏神。就如彼得,一生追求愛神滿足神,接受神的託付牧養主的羊,沒有個人的打算和安排,他愛神至極、順服神至死,最終為神倒釘十字架,為神做了美好響亮的見證。神說彼得是合神心意的人,他的追求是蒙神稱許的。所以,我們應效法彼得,追求做一個能順服神、愛神的人,這樣的人才有神的同在與祝福,得以承受神的應許永遠活在光中。

「之所以說真實愛神的人才是活得最有價值、有意義的人,才是真正信神的人,是因為這些人能活在神的光中,能為神的工作、為神的經營而活,不是活在黑暗之中,而是活在光明之中,不是活在無意義的生活之中,而是活在被神祝福的生活之中。愛神的人才是能見證神的人,才是神的見證人,才是被神祝福的人,才是能承受神應許的人。愛神的人是神的知己,是神所愛的人,是能與神同享福分的人,這樣的人才是存活到永遠的人,才是永活在神的看顧保守之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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