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會|基督徒婚姻 女兒的婚姻,我不再憂愁了
我生在六十年代一個普通的家庭裡,家裡生活特別困難,從小母親就告訴我:「你長大了找婆家,一定得找有房子有錢的人家,找個有手藝的人,這樣才能過上好的生活,就不用像我們這樣受窮了。」我記住了母親的話。在結婚時我如願以償找了個有手藝的丈夫,家裡有房子,沒有外債,這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著實減輕了我們生活的艱苦。我認為這都是我會找婆家,才有這麼好的婚姻。當有了女兒之後,我就打算將來要為女兒的婚姻把好關,不讓女兒吃苦頭。
一晃女兒長大了,考上了大學,我擔心她在大學談戀愛,若談個家裡窮、沒錢沒房子的對象得受一輩子苦。於是,女兒每次回家,我都叮囑她:「你雖然長大了,但你對很多事還看不透、沒經驗,所以你在學校千萬不能談戀愛,就是談也得等到大學畢業再談,還得讓我給你把關,你如果不聽話就得受苦,就得遭罪。你看我和你爸結婚時沒有外債,還有房子,我才沒受那麼多苦。將來我幫你找個有本事的對象,過上有錢美滿的生活,我就放心了。」
基督教會|經歷見證 信神不應只求平安、得福
相關全能神的發表:
「今天信實際神必須進入正軌,信神不應該是只求得福,而應該是追求愛神、認識神,藉著神開啟、藉著個人的追求能吃喝神話,產生對神真實的認識,有發自內心的對神真實的愛。就是說,你對神的愛是最真實的,無人能破壞你對神的愛,無人能攔阻你對神的愛,這時你信神就走上正軌了,就證明你是屬神的人了,因為你的心已被神佔有了,再沒有什麼能佔有你了。因著你的經歷,因著你的代價,因著神的作工,你能自發對神的愛,這時你就脫離了撒但的權勢,活在了神話的光中,脫離了黑暗權勢,這才可說是得著神了,你信神得向著這個目標去追求,這是你們每個人的職責。」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你既信神就應為真理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