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基督教會|經歷見證 信神不應只求平安、得福



                    基督教會|經歷見證 信神不應只求平安、得福

相關全能神的發表:
「今天信實際神必須進入正軌,信神不應該是只求得福,而應該是追求愛神、認識神,藉著神開啟、藉著個人的追求能吃喝神話,產生對神真實的認識,有發自內心的對神真實的愛。就是說,你對神的愛是最真實的,無人能破壞你對神的愛,無人能攔阻你對神的愛,這時你信神就走上正軌了,就證明你是屬神的人了,因為你的心已被神佔有了,再沒有什麼能佔有你了。因著你的經歷,因著你的代價,因著神的作工,你能自發對神的愛,這時你就脫離了撒但的權勢,活在了神話的光中,脫離了黑暗權勢,這才可說是得著神了,你信神得向著這個目標去追求,這是你們每個人的職責。」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你既信神就應為真理而活》
「經歷神不是享受恩典,更多的是因著愛神而受苦,你既享受神的恩典,就得享受神的刑罰,這些都得經歷。你能經歷神在你身上的開啟,也能經歷神在你身上的對付、審判,這樣你就經歷全面了。神在你身上作過審判的工作,也作過刑罰的工作,神的話語對付過你,但在你身上還開啟你、光照你,當你要跑的時候神的手還拉著你,這一切的作工都讓你知道人的一切都在神的擺佈之中。你若認為信神就是受苦,或為神做許多事,或肉體平安,或一切都順利、一切都安逸,這都不是人信神該有的目的,你如果這樣信,那你的觀點就不正,你根本沒法被成全。神的作為、神的公義性情、神的智慧、神的說話、神的奇妙難測,這都是人該認識的,藉著你的認識除去了你心中個人的要求、個人的盼望、個人的觀念,除去這些才能具備神要求的條件,藉著這個你才能有生命,才能滿足神。信神就是為了滿足神,活出神所要求的性情來,使他的作為、他的榮耀藉著這班不配的人顯明出來,這是你信神的正確觀點,這也就是你追求的目標。信神的觀點擺正,追求得著神的話,吃喝神的話,能夠活出真理,更能看見神的實際作為,能看見神在全宇的奇妙作為,也能看見神在肉身中作的實際的工作。藉著人的實際經歷,體嘗到神在人身上到底是怎麼作的,他在人身上的心意是什麼,這都是為了脫去撒但敗壞的性情。脫去了你裡面的不潔不義,脫去了你不對的存心,對神產生了真實的信,這樣有了真實的信才能真實地愛神。在相信神的基礎上才能真實愛神,你如果不相信他能達到愛他嗎?你既然信神就不能糊裡糊塗。有的人信神一看得福,他的勁就起來了,一看受熬煉他的勁就沒有了,這是信神嗎?信神最後達到在神面前百依百順,你信神如果對神還有要求,還有許多宗教觀念放不下,個人的利益放不下,還追求肉體得福,讓神拯救你的肉體,拯救你的靈魂,這都是觀點不正的人的表現。信仰宗教的人雖然信神,但不追求性情變化,不追求認識神,只追求個人肉體利益。在你們中間許多人的信法就屬於宗教信仰,根本不是真實的信神。人信神得具備為神受苦的心與捨己的心志,不具備這兩條不算信神,也沒法達到性情變化。真正追求真理的,追求認識神的,追求生命的,才是真正信神的人。」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
「信神就是為了讓你這個人能順服神,能夠愛神,盡到一個受造之物該盡的本分,這是信神的目的。必須達到認識神的可愛,認識神的可敬,認識神在受造之物身上作的工作是拯救、是成全,這是信神起碼該具備的。信神主要是從肉體的生活之中轉入愛神的生活當中,從活在天然裡轉到活在神的所是裡,從撒但權下走出來,活在神的看顧保守之下,能夠達到順服神不順服肉體,讓神得著你的全心,讓神成全你,脫離撒但的敗壞性情。信神主要是為了讓神的大能、讓神的榮耀在你身上顯明,來遵行神的旨意,成就神的計劃,在撒但面前能夠為神作見證。信神不應該是為了看神蹟奇事,也不應該是為了個人肉體,乃是為了追求認識神,能夠順服神,像彼得一樣順服至死,主要是為了達到這個。」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話語成就一切》
「有許多人跟隨神只關心自己怎樣才能得福、怎樣才能躲避災難,一提到神的作工、神的經營,他們就默不作聲,絲毫不感興趣。他們認為了解這些枯燥的問題並不能使自己的生命長大,也不能獲得什麼益處,所以他們即使是聽了有關神經營的信息也只是稀裡糊塗地對待,卻並不當作寶貝來接受,更不當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來領受。這些人跟隨神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一個目標——得福,除此之外與他們的目標根本不相干的事他們都懶得去搭理。他們認為信神能得福這是最正當的目的,也是他們信神的價值所在,如果不能達到這個目的,那就什麼都不能打動他們的心。這是更多的當前信神之人的現狀。他們的目的、存心聽起來很正當,因為他們在信神的同時也在花費、在奉獻、在盡本分,他們在付出青春年華,也在撇家捨業,甚至長年累月地在外奔波忙碌,他們為了最終的目的改變自己的愛好,改變自己的人生觀,甚至改變自己的追求方向,但他們卻不能改變自己信神的目的。他們都是在為經營自己的理想而跑路,不管道路有多遠,也不管途中有多少艱難險阻,他們都堅韌不拔、視死如歸。是什麼力量能使得他們如此這樣地不斷付出呢?是他們的良心嗎?是他們偉大、高尚的人格嗎?是他們與邪惡勢力抗衡到底的決心嗎?是他們為神作見證而不求報酬的信心嗎?是他們為了成就神旨意而不惜付出一切的忠心嗎?還是他們從來就沒有個人奢求的奉獻精神呢?對於一個從來就不知道神經營工作的人能付出如此多的心血代價,這簡直是天大的神蹟!我們姑且不論這樣的人到底付出了多少,只是他們的行為很值得我們去解剖。一個從來就不了解神的人能為神付出如此多的代價,這裡除了與人息息相關的利益之外,還能有其他的理由嗎?話說到此,我們發現一個人都從未發現的問題:人與神的關係僅僅是一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是得福之人與賜福之人的關係。說白了,就是僱工與僱主的關係,僱工的勞碌只是為了拿到僱主賜給的賞金。這樣的利益關係沒有親情,只有交易;沒有愛與被愛,只有施捨與憐憫;沒有理解,只有無奈的忍氣吞聲與欺騙;沒有親密無間,只有永不能逾越的鴻溝。事情已到了如此地步,誰能扭轉這樣的趨勢呢?又有幾個人能真正了解這種關係的危急呢?我相信,當人都沉浸在得福的喜悅氣氛中的時候,沒有人會想到人與神的關係竟是如此的尷尬、如此的不堪入目。
人類信神的最可悲之處就在於人在神的作工之中搞著自己的經營,卻置神的經營於不顧,最大失敗之處就在於人在追求順服神、敬拜神的同時也在編織著自己理想中的歸宿夢,盤算著如何才能得著最大的福分、最好的歸宿。」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人在神的經營中才能蒙拯救》
「多少人信我,只是為了讓我給其治病;多少人信我,只是為了讓我憑著我的能力將其身上的污鬼趕走;又有多少人信我僅僅是為了得著我的平安、喜樂;多少人信我僅僅是為了向我索取更多的物質財富;多少人信我僅是為了安然地度過此生,求得來世別來無恙;多少人信我是為了躲避地獄之苦,獲得天堂之福;多少人信我僅是為了暫時的安逸,並不求來世得著什麼。當我將忿怒賜給人的時候,將人原有的喜樂、平安奪走時,人就都疑惑了;當我將地獄之苦賜給人而將天堂之福奪回之時,人就惱羞成怒了;當人讓我治病時,我卻並不搭理人,而且對人感覺厭憎,人就離我遠去,尋找污醫邪術之道;當我將人向我索取的都奪走之時,人都不見蹤影了。所以,我說人信我是因我的恩典太多,人信我是因信我的好處太多。」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論到「信」,你怎麼認識?》
「你就追求信神以後能得著平安,孩子沒有病,丈夫有個好工作,兒子找個好對象,姑娘嫁個好人家,你的牛馬能夠好好給你耕地,一年風調雨順,你就追求這些。你只追求生活安逸,別讓你家出事,颳風別颳在你身上,沙子別打在你臉上,洪水別淹著你家的莊稼,凡是災都別涉及你,活在『神的懷抱』裡,生活在安樂窩裡面。就你這樣的孬種,一味追求肉體,你說你還有沒有心、有沒有靈?你不屬於畜生嗎?將真道白白地賜給你,你不追求,你還是不是一個信神的?真正的人生賜給你,你不追求,那你不是豬狗之類嗎?豬不追求人生,不追求潔淨,不懂得什麼叫人生,天天吃飽喝足就睡大覺,真道賜給你,你卻沒得著,兩手空空,這種豬一樣的生活,你還願意繼續下去嗎?這樣的人活著有何意義?生活卑鄙、下賤,活在污穢、淫亂之中,沒有一點追求的目標,你的一生不是最下賤的一生嗎?還有何臉面去見神?這樣經歷下去,還不是一無所獲嗎?真道是賜給你了,到最終你能不能得著,就在於你個人的追求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彼得的經歷——對刑罰、審判的認識》
「你如果只享受神的恩典,家裡平安,或得到物質的祝福,這不算你得著神,不算你把神信到家。神來在肉身也作了一步恩典的工作,在人身上確實給人一些物質的祝福,但僅有恩典,僅有慈愛憐憫,不能把人成全。在人的經歷當中,也體驗到一些神的愛,也看到了神的慈愛、憐憫,但經歷一段時間一看,他的恩典、他的慈愛憐憫不能把人成全,不能把人裡面敗壞的東西揭露出來,敗壞的性情也不能脫去,不能成全人的愛心,也不能成全人的信心。神的恩典工作是一個階段的工作,人不能靠享受神的恩典來認識神。」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經歷痛苦試煉才知神可愛》
「人信神到現在,究竟得著了什麼?在神的身上你認識到什麼?因著信神,你這個人有多大變化?現在你們都知道,人信神不是單為了靈魂得救、肉體得平安,也不是為了借用愛神來充實自己的生活等等這些。就現在來看,若你愛神是為了肉體得平安,是為了暫時的享受,這樣即使你最後愛神愛到頂峰,不再求什麼,那麼,你所追求的這個『愛』,還是有摻雜的愛,不是神所喜悅的。借用愛神來充實自己無聊的生活,填補你心中的空虛,這樣的人是貪享安逸的人,不是真實追求愛神的人,這樣的愛是迫不得已的,是追求精神享受的,神不需要這樣的愛。那麼,你的愛是屬於哪一種呢?你是因著什麼愛神的?現在在你身上真實愛神的成分有多少?在你們中間多數人的愛都是上述提到的愛,這樣的愛只能維持現狀,不能達到永恆不變,不能在人的裡面扎下根,這樣的愛只屬於花,花開凋謝之後,並無果實,就是說,當你這樣愛過神一次之後,若無人再帶領你走前面的路,你就會癱倒。只能在愛神的時代愛神,過後你的生命性情沒有變化,那麼,你仍是在黑暗權勢的籠罩之下難以逃脫,仍不能擺脫撒但的擺佈、撒但的愚弄,凡屬這樣的人都不能被神完全得著,最後,靈、魂、體仍歸撒但,這是毫無疑問的。凡是不能被神完全得著的人,都歸復其原有的位置,就是歸給撒但,下到硫磺火湖,接受神下一步的懲罰。被神得著的人,就是背叛撒但,從撒但權下逃脫出來的人,這樣的人正式列入國度子民之中,這是國度子民的來源。你願意做這樣的人嗎?你願意被神得著嗎?你願意從撒但權下逃脫出來歸給神嗎?現在你是屬撒但,還是屬國度子民?這事都應該清楚,不用細說。」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人信神當存什麼觀點》
「你若只追求被神成全最後得福,那你這樣的信神觀點不純正。你應追求在實際生活之中怎麼看見神的作為;追求當神的心意向你顯明的時候,你怎麼滿足他;追求你當怎麼見證神的奇妙、神的智慧,你怎麼發表神在你身上的管教和對付,這些都是現在你當揣摩的。你愛神的心若單是為了被神成全以後與神一同得榮耀,這個還不夠,還不能達到神的要求。你能夠實際地見證神的作為,實際地滿足他的要求,實際地體驗神在人身上作的工作,受苦也好,流淚也好,憂傷也好,都得實際體驗,這些都是為了你能夠做神的見證人而做的。你現在受苦、追求被成全到底是在什麼支配下的?是不是為了見證神?是為了肉體得福,還是為了以後的前途?你的存心、動機、個人的追求目標都得擺正,不能按著自己的意思來。如果一個人追求被成全是為了得福,為了作王掌權,另一個人則追求被成全滿足神,來實際見證神的作為,這兩種追求法你選擇哪個?如果你選擇第一個,那你離神的標準還是太遠。我說過讓我的作為在全宇中公開,我要在全宇作王掌權,而在你們身上的託付是讓你們去見證神的作為,不是讓你們作王去向全宇顯現。讓神的作為顯滿宇宙穹蒼,讓每個人都看見,讓每個人都承認,這是針對神自己說的,而人該做的就是見證神。現在你對神的認識有多少?你能夠見證神多少?神成全人的目的是什麼?在你明白神的心意之後你該怎麼體貼他的心意?你如果願意被成全,也願意以自己的活出來見證神的作為,你有這個動力,那一切難處都不在話下。現在需要人有信心,你如果有這個動力,什麼消極、被動、肉體懶惰、肉體的觀念、處世哲學、悖逆性情、情感等等都好放下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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