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時代神為什麼以靈的方式作工
「三步工作的起始工作是神的靈直接作的,並不是肉身作的工作,三步工作的收尾工作則是道成肉身的神作的,並不是靈直接作的,中間一步救贖的工作也是在肉身中的神作的工作。在整個經營工作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將人拯救出來脫離撒但的權勢,關鍵的工作是將敗壞的人徹底征服,使被征服的人能恢復人原有的敬畏神的心,能達到有正常人的生活,也就是有正常的受造之物的生活,這是關鍵的工作,是經營工作的核心。在這三步拯救工作之中,第一步律法的工作與經營工作的核心相差許多,只是稍有一點拯救工作的外表,並沒有開始著手將人從撒但的權下拯救出來的工作。之所以第一步工作是靈直接作,就是因為律法下的人只知道守住律法,並沒有更多的真理,因為律法時代的工作幾乎不涉及人的性情變化,更不關乎如何將人從撒但權下拯救出來的工作,就此神的靈將這步極其簡單的不涉及人敗壞性情的工作給完成了。這步工作與經營的核心沒有太大的關係,與正式拯救人的工作也沒有太大的關聯,也就不需要神道成肉身來親自作工。」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敗壞的人類更需要道成「肉身」的神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