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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 星期日

中共鎮壓迫害全能神教會概況簡述


迫害致死的案例15個
被酷刑致殘案例5個
在押案例8個

總 論
全能神教會的產生與發展

全能神教會是1991年在中國興起的基督教會,是因主耶穌的再來——全能神的顯現作工發表真理《話在肉身顯現》產生的,正應驗了主耶穌的預言「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27),因此也被基督教各宗各派稱為「東方閃電」派。「全能神」這個名應驗了啟示錄的預言「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

基督教的教義源於《聖經》,全能神教會的教義源於新、舊約聖經與末世主耶穌的再來——全能神所發表的《話在肉身顯現》,《話在肉身顯現》應驗了啟示錄中預言的「羔羊展開的書卷」(啟5:1-5)、「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啟2:7,11;3:6)。

全能神教會宣教旨在讓人看見全能神就是主耶穌的再來,已經開展了聖經裡預言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的工作;讓基督教、天主教中所有真心信神、喜愛真理的人都能接受神的說話作工,達到被提進天國,因此受到許多宗教界領袖的毀謗定罪。

自1995年起,全能神教會在中國大陸正式開始向基督教各宗各派傳福音,截至2005年,呼喊派、地方教會、安息日派、重生派、因信稱義派、大讚美派等基督教家庭教會以及天主教地下教會中上百萬人歸向了全能神,其中也包括一部分外邦人。至今中國大陸全能神教會基督徒人數約有350萬。


迫害時間軸

1991年,全能神教會建立之初,基督徒就因聚會、傳福音被中共警察抓捕、監禁、酷刑;教會最高行政帶領因組織聚會等教會活動遭到中共懸賞通緝。

1995年,中共發布文件,將全能神教會與呼喊派、全範圍教會等基督教家庭教會定罪為「邪教」[1],繼而以「打擊邪教」的名義殘酷鎮壓全能神教會。

1998年,中共公安部內部文件要求各地調動「祕密力量」調查全能神教會。

1999年,中共公安部再次下發文件,稱全能神教會不斷擴大,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全能神教會的偵查。

2000年4月,中共公安部發布【公通字39號文件】公布邪教名單,要求查禁取締,包括全能神教會在內的14個宗教團體,其中一半以上是基督教家庭教會。

2000年8月,中共公安部召開祕密會議,稱全能神教會的發展極快,令人恐慌,設立「全能神教會項目」,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指揮,實施項目偵察和查禁取締,代號為「807」項目。時任中國公安部部長的賈春旺在工作會議上稱,要「一聲不響地將其打掉」。此文件被自由之家於2002年公布,同時公布的還有5份打壓全能神教會的文件。[2]

2000年之後,中共多次召開祕密會議,在全國各省市、地區展開「項目」「行動」抓捕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如:2005年公安部制定的「雷霆三號」專案;2008年至2009年廣東「雷霆三號0808」行動;2009年山西「7·17」行動;2011年,中共河南省開展「『雷霆三號』BDS301項目」(「風暴行動」),抓捕14名教會帶領及多名弟兄姊妹。會議材料稱,行動前曾經過8個月祕密偵控,分析通話記錄500餘份,跟蹤基督徒上百次。

2012年底,中共給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扣上「宣揚世界末日」的罪名,公開抓捕大批基督徒。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至2013年短短兩年間,至少380,380名基督徒僅因為參加信仰活動遭到中共抓捕、監禁、判刑,35,330人被抄家,至少10億元人民幣被強行沒收,43,640人被私設公堂遭受各種酷刑折磨,17人被迫害致死。

2014年初,中共進一步加大對全能神教會的鎮壓迫害。據中共內部文件透露:截至2014年5月,廣東省一年零4個月內抓捕全能神教會基督徒990名,掠奪教會錢財至少250萬元;

2014年6月16日,中共以山東招遠案為由,開展「百日會戰」行動公開鎮壓全能神教會,懸賞人民幣1000萬元抓捕全能神教會基督徒。[3]因迫害嚴重具體數字無法統計,雖然外界有些相關報導,但和實際被抓捕的人數相差甚遠,據估計至少五十萬基督徒被迫逃亡,流離失所,一部分基督徒流亡海外。

2017年中共對全能神教會的迫害加重。年初,中共開展「敲門行動」,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進行拉網式排查,建立數據庫,之後集中抓捕。[4]據教會統計,2017年7月2日到10日浙江省至少有583名基督徒被抓捕,截至到10月初被抓捕人數已上升到638人。目前絕大多數仍被關押,不許家人探視,詳細情況無法得知。

至2018年1月,38,457個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抓捕迫害的案例以化名登載公布在全能神教會網站上。[5]而這些數據對於全能神教會所有受迫害的基督徒總數而言,只是冰山一角。

下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迫害致死的15例,酷刑折磨致殘5例,在押案例8例。


迫害致死的案例15個

案例 1

謝永江,男,時年43歲,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五溝鎮人。原在老地方教會信主耶穌,1991年加入全能神教會。1997年4月30日,謝永江與女婿高××(時年24歲)及高父(時年54歲)處理完教會事務後在五溝鎮附近被五溝鎮派出所的警察攔截。警察認出謝永江曾因信神被抓捕過兩次,以「涉嫌非法傳道」為由將三人強行抓捕押至五溝鎮派出所。據謝的女婿稱,在押期間他們遭到酷刑折磨。5月2日,謝永江的家人被告知謝於凌晨兩點在派出所死亡。謝家人要求見謝的遺體,遭拒。5月10日,謝火化當天,謝的家人在濉溪縣百善火葬場看到謝的遺體遍體鱗傷,脖子上有一圈勒痕,明顯是被酷刑折磨致死。

案例 2

張照奇,男,山西省長治市沁縣人,2001年加入全能神教會。2005年9月8日晚9點多,張照奇在本市沁源縣交口鎮一基督徒家聚會時被警察強行抓捕,後被銬押至沁源縣看守所。9月9日晚刑訊期間,張被沁源縣看守所所長郝明珠當場用木棍活活打死,時年50歲。張死後第四天,警察通知其家屬,但對張的死因、停屍地點等情況一概不提,僅用一萬九千元人民幣對死者家屬封口了事。張照奇的親屬自始至終未見到張的遺體。凶手郝明珠在沁縣看守所呆了幾個月後調任國保大隊任職。

案例 3

王明池,男,山東省聊城市莘縣人,2002年5月加入全能神教會。2006年5月的一天,王在聊城市陽谷縣運送全能神教會信神書籍的途中,被陽谷縣國保大隊的幾名警察抓捕至該縣公安局刑訊逼供。警察輪番狠搧他耳光,對他拳打腳踢,並動用各種刑具,殘酷折磨王數天,期間其多次昏死過去。後陽谷縣警方以「破壞治安、倒賣書籍」為罪名判處王勞教3年,將其押往山東省淄博市勞教所。王傷痕累累,身體特別虛弱,在勞教所裡還要超負荷勞動,不久,便一病不起,體重由90公斤降到不足50公斤。警察見王奄奄一息,因怕擔責任於2006年12月17日提前將其釋放。2006年12月24日晚,王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時年45歲。

案例 4

張煥福,女,重慶市江津區朱楊鎮人,原宗派同工,2000年5月加入全能神教會。2008年8月18日,張煥福因信全能神接待基督徒聚會,被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的警察抓捕後被判勞教,在重慶市江北區石馬河女子勞教所服刑。丈夫曹某第一次去探視時,看到張被打得鼻青臉腫,臉都變形了。服刑期間,張煥福被迫進行每天15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常常被體罰,不許上廁所,大小便都拉在褲子裡,還不許吃飯。張有時餓得暈過去,隊長卻說她裝瘋賣傻,對她一頓拳打腳踢;就連幫助張的犯人也遭到體罰。張煥福身心備受折磨,於2009年4月的一天在獄中自殺身亡,時年50歲。

案例 5

沈秀榮,女,時年42歲,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人,1998年加入全能神教會,是教會的一名帶領。2008年3月6日中午,德州市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三名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到沈家將其抓捕至平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審訊。警察逼她說出其他基督徒的情況,見沈不從,警察揚言要將其拘留。當天下午4點左右,沈的丈夫得知沈在公安局墜樓身亡,警方聲稱沈是跳樓自殺。令人懷疑的是,沈是從三樓廁所的窗戶墜落,頭朝下,扎到地面上的一個垃圾桶裡致死的,這種死狀不可能是自殺。沈的真正死因無法得知。3月10日,沈的遺體被火化,平原縣公安局賠償沈家人22萬元將此事私了,並威脅他們以後不准再追究此事。

案例 6

余福廷,男,重慶市長壽區龍河鎮人,2005年加入全能神教會。2009年9月10日余在一基督徒家聚會,被梁平縣合興派出所所長張彪、長壽渡舟派出所及村幹部等10多人抓捕至長壽區渡舟派出所審訊。期間,警察用電棒打他。後法院以「參加邪教組織,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為罪名判其勞教一年。據余生前說,因他是信全能神的,在勞教所裡遭受警察虐待折磨。冬季,獄警唆使犯人用冷水從他頭上往下沖,然後用風扇對著他吹,此後余就開始生病了。長期繁重的體力勞動,致其病情一天天加重,而獄警還繼續打他、虐待他。2010年4月24日,余被迫害得走不了路,也幹不了活,警察才讓其家人將其接走。出獄時,余整個人都腫大,頭特別腫,肚子腫大且有硬塊。回家後經檢查,余患肝癌晚期,於2010年10月5日醫治無效死亡。

案例 7

王風田,女,山東省濰坊昌邑市岝山鎮人,係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2009年1月16日晚7點左右,王在家中被岝山街道派出所的警察抓捕至當地派出所。後押至濰坊市看守所關押,期間警察逼她說出教會錢財和其他基督徒的下落,遭拒。王被提審四次,在王被提審時,一起被關押的基督徒海鷗曾聽到她的哭聲,還看見王被戴上非常沉重的腳鐐,致使其無法站立,走路直不起腰。一個月後,警方拿不出定罪證據,又將王等三人押至一賓館私設公堂嚴刑逼供。據海鷗說,逼供期間她聽到隔壁房間傳出警察的吼叫聲、打砸東西聲和王的慘叫聲,並聽到警察說王不招供,已經被打得鼻青臉腫。刑訊逼供半個月後(3月初),王被警方活活折磨而死,時年39歲。因王被打得面目全非、慘不忍睹,警方給其整容後才將王已死之事告知其家人。當王的妹妹去認屍時,看到其姐姐背部一片青紫,明顯看出生前曾遭受過慘無人道的折磨、虐待。

案例 8

馬鎖萍,女,時年40歲,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人,1999年加入全能神教會,被害前係中國大陸全能神教會主要帶領。據知情人說,警方早已得知馬是全能神教會的主要帶領,並將其定為「國家領導級別的人物」,2008年7月就在公安網上通緝,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曾多次搜捕未果。2009年7月17日下午,馬在河北省唐山市灤縣一基督徒家被警察抓捕,後被帶至唐山市軍分區招待所祕密審訊。7月22日,馬被中共警方殘害致死。7月24日,其家人被告知馬已死亡。馬的丈夫發現屍體有被毆打的傷痕,但警方否認對其施暴,還謊稱馬是7月21日單獨被抓,2009年7月22日下午6點突發心臟病猝死,身上的傷痕是死後出現的。馬的丈夫很清楚妻子向來身體健康,從未得過心臟病。

案例 9

葉愛中,男,時年42歲,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人,1999年加入全能神教會。2012年3月26日上午,葉愛中與一基督徒到沭陽縣電腦城維修MP5,被沭陽縣南關派出所的兩名便衣警察逮捕。3月27日晚,警察把二人帶到沭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審訊,期間葉被用電椅、電棍等酷刑折磨。3月30日,沭陽縣刑警大隊通知葉的家人,說葉於3月29日因「體檢抽血化驗而死」,葉家人對此表示質疑。此後警察讓葉的家人簽賠償協議了結案件,並威脅不簽字不讓見死者。葉家人迫於壓力簽字後,於4月5日見到葉的遺體。據家人描述,葉被打得變形,渾身上下滿了傷痕,找不到一塊好地方。

案例 10

何成榮,女,時年44歲,新疆阿克蘇市人,原華雪和派,2004年年底加入全能神教會。2012年12月21日13時,何被警方電話定位跟蹤,被抓捕至阿克蘇市公安局國保大隊。2013年1月9日中午,國保大隊的警察通知其家人,說何於8日晚上因心肌梗塞在阿克蘇農一師人民醫院死亡。何家人說何根本沒有心臟病、心肌梗塞等疾病。1月10日16時,家人見到了何的遺體,其全身浮腫,無正常膚色,耳後、脖子處、雙臂均有傷痕。據知情人透露,拘押期間警察對何施以酷刑折磨,狠搧耳光、灌辣椒水、用皮管強行灌飯,晝夜不讓其睡覺、大小便。何去世當晚,整夜都發出很大的哼鳴聲,極其痛苦。2月5日,阿克蘇警察將何的遺體強行火化。

案例 11

張紅濤,女,時年55歲,甘肅省天水市人,原生命道派,2002年加入全能神教會。2012年12月6日,張紅濤在隴南市成縣小川鎮傳福音時被警察抓捕押至小川鎮派出所。次日,警察通知張紅濤的家屬去成縣公安局認屍,並告知張因腦出血死亡。張家人看到張紅濤滿臉烏青、面目全非,頭部有一個雞蛋大小的腫塊,臉部、頸部、肩部、背部及腿上有多處青腫,懷疑其是被警察打死的,便找公安局、省公安廳刑偵處、縣政府等部門討要說法。幾個部門互相推脫,公然以「張紅濤信全能神,傳福音就是違法」為由,阻止張家人討說法,並以「一次性賠償10萬元、屍體由政府處理」為條件了結此案。張家人見狀告無門,最終簽字妥協。

案例 12

張孟令,男,河南省周口市人,1993年信主,1999年加入全能神教會。2013年張在四川省華鎣市傳福音,4月2日晚被華鎣市公安局警察抓捕,4月3日被押至武勝縣洗腦基地。在押期間被施以酷刑:搧耳光、打背銬、雙腳用鐵鏈卡住、雙手反銬,還被銬在老虎凳上半個多月,期間不讓睡覺。6月14日,張被押至華鎣市看守所,期間被迫餓著肚子幹活,時常被餓得頭昏,嚴重時無力起床,一次暈倒昏迷四個小時後才醒來,血壓開始居高不下。11月18日,張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勞改期間,每天還被逼進行繁重的勞動,張的身體極度虛弱,導致血壓一直升高。2016年5月9日,張刑滿釋放,血壓高到不能走路,路上頭暈嘔吐三次。2016年9月22日,張孟令因血壓高引起腦血管破裂,送到醫院搶救,於10月5日不治身亡,時年53歲。

案例 13

高翠芹,女,時年53歲,中國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索鎮人,2003年加入全能神教會。2014年7月15日清晨,高因信全能神被桓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鞏曰兵為首的六名便衣警察抓捕,後被轉押到桓台縣看守所審訊。7月16日,警察將高迫害致死,並於17日通知其家人。高的家人整理其遺體時,看見其臉部發青,背部有很多紅點,腋下烏黑。高的家人要求看審訊錄像,警察拒不提供。為掩蓋高的死因,警方說「高原來就有心臟病,是心源性心臟病猝死」,但高的家人說高翠芹從來沒有心臟病病史。公安內部人員分析高的死狀後表示,高是被超高電流的電警棍電擊致死。事後,桓台縣公安局賠償高家66萬元人民幣。

案例 14

姜桂枝,女,時年46歲,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人,2002年11月加入全能神教會,被害前係全能神教會帶領。2013年1月4日,姜桂枝在一基督徒家被新密市國保大隊隊長于紅超為首的8名警察抓捕,後被帶至新密市西苑賓館祕密審訊。2013年1月25日,姜被關進鄭州市第二看守所。關押期間姜逐漸反應遲鈍,後不會吃飯不會說話、大小便失禁,18天後(2月12日)死亡。知情人說,姜曾說自己被警察用酷刑審訊、強暴,陰道被塞過東西。姜死後第二天,警察通知姜的家人,說姜因心臟病突發病故。姜家人稱姜沒有心臟病病史。當問及抓捕原因,新密市公安局白雙峰稱因姜是全能神教會帶領被抓,其他無可奉告。

案例 15

劉金花,女,1987年生,時年28歲,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人,2012年9月加入全能神教會。2014年8月,劉金花在衡東縣城關鎮的出租民房內複印信神資料時,被房東發現並舉報。2015年2月12日清晨5點,衡東縣城關鎮派出所的警察埋伏在出租屋周圍,於6點左右趁劉不備將其打死。8點左右,劉被發現慘死在出租民房院子裡。當天中午劉家人被警察告知其跳樓自殺身亡。家人趕到衡東縣殯儀館,看見劉頭頂正中間有一個雞蛋大的圓洞,頭皮已不見,骨頭凹陷,顯然被鐵錘之類的鈍器重擊所致。家人找警察討要說法,城關鎮派出所的警察何建衡見事情敗露,以劉信全能神一事威脅其家人,稱國家不許信全能神,信全能神就得抓,並說出早已監視劉,並且事發當日早上5點包圍出租屋抓捕一事。


被酷刑致殘案例5個

案例 1

葉建軍,男,家住山東省龍口市龍口經濟開發區,在龍口市玻璃廠上班。1987年信主,原因信稱義派信徒,1998年加入全能神教會。葉建軍老實本分,熱心事奉,喜歡傳福音。1999年5月的一天,外出傳福音十多天的葉建軍回家,突然暴瘦到皮包骨頭,且精神有些恍惚,妻子詢問緣由,得知葉在傳福音時被警察抓捕,受到酷刑折磨。葉建軍說警察將其綁在鐵椅子上,左右開弓猛搧其耳光,直到他的耳朵被打聾。刑訊逼供期間,警察曾5天不給其吃飯、喝水。這時葉妻忙為其做飯,吃飯時葉建軍突然將碗摔碎,然後起身打其妻,葉妻發現葉已經精神失常。葉家人將其送往山東省龍口市黃山精神病醫院,診斷結果為精神分裂症。自葉建軍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後,一直遭受世人的歧視、冷漠。2012年2月,葉建軍含冤去世,時年63歲。

案例 2

白榮光(化名),現年47歲。2012年12月,他在河南省新鄉市因信全能神傳福音被警察抓捕,2013年7月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四年。服刑期間,獄警多次強制給白榮光洗腦(灌輸無神論思想理論,讓其否認神、背叛神),逼迫白簽「三書」(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均被拒絕。獄警多次指使犯人毒打白榮光,曾將其鎖在老虎凳上三天三夜,用皮鞋底抽打,不許他進食、睡覺、大小便。2014年3、4月,白榮光因精神受壓吃不下飯,七天後體力不支昏死過去,獄警粗暴地從他的鼻子下胃管灌食,之後繼續強迫他勞動。獄警又往他眼睛裡噴辣椒水,隨意毆打折磨,直到白不省人事,身體開始散發腐爛腥臭味才通知白的家人。在白榮光家人的強烈要求下,警察才同意把白送入醫院。搶救三天後,白榮光才醒過來,並開始胡言亂語,一週後白的身體還沒康復又被帶回監獄。此後白的精神失常,一會兒哭,一會兒笑,目光呆滯,行為異常,獄警卻說白榮光是裝的,將白送進嚴管隊,多次用刑。白的妻子探監時看到他已經被折磨成精神病,渾身是傷,左手背上都是大水泡,向監獄申請保外就醫,遭到拒絕……2016年12月,白榮光刑滿釋放,出獄後第五天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療,至今生活無法自理。

案例 3

曾宇(化名),現年29歲。2012年12月,曾宇因信全能神傳福音在河南省被中共警察抓捕,關押期間警察多次對他吊銬、毒打、強迫他超負荷勞動、指使犯人毆打折磨他。2013年7月,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擾亂破壞國家秩序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服刑期間,中共多次對獄中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強制洗腦,逼他們簽「三書」(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強逼基督徒每月必須寫思想彙報。2015年初,曾宇在思想彙報裡寫了一句「一切正面事物來自於神,一切反面事物出自於撒但」,獄警看後瘋狂地用高壓電警棍在曾宇的頭和後背亂打,致其渾身抖動發麻,意識開始模糊,整個人癱倒在地。之後獄警安排兩個犯人24小時看管曾宇。2015年,曾宇被關在4平米的小屋裡禁閉一個月,之後開始出現幻覺,精神恍惚。刑滿釋放時,曾宇失憶,總想死,目光呆滯,不吃不喝,行為異常,經醫生診斷為精神分裂。後經過治療,曾宇的病情好轉,但每天仍需藥物維持,且一直處在中共警察的監視控制之下。

案例 4

梁庚(化名),現年48歲。2012年12月,他在新疆傳全能神國度福音時被國保大隊警察打暈後抓捕。審訊期間,警察多次長時間毆打梁,致使他的內臟被踢傷,昏死過去,尿血多日。2013年9月,中共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梁庚有期徒刑三年。入獄後,監獄為逼梁庚放棄信仰對其嚴管數月,強迫他每天坐在帶有釘槽的板凳上20個小時以上,稍微一動就遭到毒打,致使梁庚的臀部皮膚潰爛,和衣服粘連在一起,尾骨神經嚴重受損,至今梁庚坐十多分鐘就全身麻木。此外,警察還強迫梁庚服用精神藥物長達半年,導致梁長期精神恍惚,頭痛欲裂,患上嚴重的高血壓病和腦梗死,幾次昏厥休克。2015年,梁庚被折磨得生命垂危,中共被迫允許他保外就醫,將梁轉交給轄區派出所管制5年,當地派出所、街道辦定期上門檢查,不許梁離開本市。

案例 5

項誠忠(化名),現年41歲。2012年12月,她在江西省南昌市因信全能神傳福音被中共警察抓捕,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刑三年六個月,於2013年7月轉押至女子監獄。為逼她放棄信仰,獄警罰她每天站20小時以上,安排專人監管,不許她睡覺,稍有不服就罰她蹲馬步、關禁閉,等等。期間,獄警多次趁項誠忠精神恍惚時逼她寫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悔過書,持續時間長達幾個月,導致她的身體急速消瘦,雙腿嚴重腫脹站不穩,雙手被銬傷幾乎失去知覺,吃飯穿衣困難。即便如此,項誠忠仍拒絕簽寫「四書」。2014年,獄警誘騙項誠忠服用不明藥物,幾天後項誠忠出現幻覺,行為難以自控,獄警隨後又逼她看洗腦宣傳片,不看就把她懸空吊銬起來,指使犯人毆打折磨她,連續幾天不許睡覺,強迫進行超負荷勞動等。項誠忠刑滿釋放時,身體已經十分虛弱,反應遲鈍,記憶力嚴重衰退,時有幻覺,只能從事簡單體力勞動。


在押案例8個

案例1 何哲迅

出生日期:1963年9月18日

抓捕時間及地點:2009年3月11日在河南省許昌市

罪名:因擔任大陸全能神教會上層帶領,負責教會全面工作,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擾亂社會治安罪」。

被告陳述:何表示不服判決,說自己信的不是邪教。

法院判決:2010年2月,他被判刑十四年。

其他信息:與何一起被抓捕的辛格、鄒昱雄、宋欣玲、高琴琳四人分別被判刑十二年、十一年、十一年六个月和十二年。

案例2 羅燕萍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2年12月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

罪名:印刷全能神教會書籍《神三步作工的紀實精選》《審判從神家起首》等共計30,000餘冊,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院判決:2013年11月21日,浙江省桐廬縣人民法院判處羅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刑期自2012年12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

信息來源:http://bit.ly/2ExtkKx

案例3 任桂俠

生日:1966年10月7日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5年4月在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

罪名:在擔任全能神教會帶領期間,向基督徒發放2000餘冊信神書籍,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一審判決:2017年5月1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終審判決:2017年7月31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維持原判。

其他信息:2015年2月19日,她曾因信全能神被處罰行政拘留十五日。

信息來源:http://bit.ly/2stzBSX

案例4 方榮華

生日:1969年11月1日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5年11月在江蘇省東台市

罪名:在擔任全能神教會的帶領期間,安排基督徒傳福音,轉運教會的書籍,被定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院判決:2016年12月7日,江蘇省東台市人民法院判處方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刑期自2015年11月23日起2023年11月22日止。

信息來源:http://bit.ly/2EgDhso

案例5 李華仙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4年8月23日在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

罪名:向他人傳全能神的福音,在她家中查到有傳福音資料二千多份,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院判決:2014年12月12日,山東省金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李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4年8月23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止。

其他信息:2014年8月23日被中共警察發現李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信息來源:https://goo.gl/y3XwGQ

案例6 李梅(化名)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4年7月1日在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被刑事拘留

罪名:在擔任全能神教會帶領期間,負責基督徒聚會和傳福音工作,在家中查到有大量的全能神教會的書籍及資料,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院判決:2014年12月16日,山東省五蓮縣人民法院判處李梅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信息來源:http://bit.ly/2o7EOKu

案例7 孫騰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3年11月11日在山東省諸城市

罪名:在諸城市一處教會負責書籍和資料的傳送,在其家中查到全能神書籍一本,存有全能神資料的播放器一台,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院判決:山東省諸城市人民法院於2014年7月16日判處孫騰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

其他信息:一起被抓捕的孫夕華、訾芳被以同樣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均已刑滿釋放。

信息來源:http://bit.ly/2H6gu4j

案例8 姚麥貴

出生日期:1937年1月10日

抓捕時間及地點:2013年8月19日在河南省汝南縣

罪名:向他人發放全能神教會書籍、光盤,傳全能神的福音,在其家中查到有全能神教會書籍505冊,光盤192張,福音資料322張,被定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院判決:2014年3月12日,姚麥貴被汝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

信息來源:http://bit.ly/2H7wh2K

說明:為避免中共報復,以上案例隱藏部分受害者信息。整理於2018年3月。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通 知 ﹚ 公通字〔2000〕39號

http://www.china21.org/docs/CONFI-MPS-CHINESE.htm

2 Report Analyzing Seven Secret Chinese Government Documents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903140032/https://www.hudson.org/content/researchattachments/attachment/566/a nalysis_of_china_docs_1_to_7.pdf

3 the Central 610 Office, 2014. 全國「全能神」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The Spirit of the National 「Almighty God」 Special Remediation Work Teleconference)June 16,2014. http://bit.ly/2CmRUgA

4 Office of the CCP Henan Provincial Committee,March 31,2017.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201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Key Work Points of the Provincial Leading Groupfor Prevention and Handling of Xie jiao Issues in 2017」) http://bit.ly/2ERxldI

5 中國政府抓捕迫害全能神教會神選民的鐵證

https://www.godfootsteps.org/proo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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