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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2日 星期二

信仰解答 什麼是信仰,聖經中教導的真正的信仰是什麼?

     基督教會|信仰解答 什麼是信仰,聖經中教導的真正的信仰是什麼?

信仰是什麼
論到信仰,一般是指人們對某種理論、學說、主義的信服和尊崇,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是一個人做什麼和不做什麼的根本準則和態度。對於基督徒來說,信仰是什麼?有的人說:「我接受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這就是我的信仰。」還有的人說:「信仰就是禱告、呼求主,讀經,按時聚會……」但是我想說的是,基督徒的信仰如果僅僅表現在禱告、聚會或者讀經上,而在生活、工作當中卻體現不出來,不能讓人看到我們基督徒生命的不同,也沒有在人群中彰顯神的榮耀,那這樣的信仰能得到神的稱許嗎?

聖經上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可見,如果僅僅相信基督,讀經禱告,卻沒有活出基督的話,沒有實行神話語的見證,那這樣的信仰就是空洞的,是死的。而使徒彼得、約翰等也都在書信當中特別提到基督徒當謹守主的教導,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符合主的要求,包括我們的言行舉止,行事的原則、立場等等。讓那些外邦人能因看見我們的行為而歸榮耀給神,這就是蒙主稱許的信仰。




失敗的信仰
藉古鑒今,古人在信仰上的成功與失敗,對今天的我們該怎樣走信神的路有著極為重要的借鑑意義。就像律法時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都信奉耶和華,精通律法,熟讀聖經,常常在會堂裡聚會、禱告,走遍洋海陸地給人傳福音。在人們心中就認為這樣信神就能蒙神稱許了。可實際上呢,法利賽人並不是在實行神的話,就像他們從來不是指著聖殿起誓,而是指著殿中的金子起誓,完全暴露出他們絲毫不敬畏神,心裡沒有神的地位,他們看重的是金錢、財物;而且主也揭示他們把蠓蟲濾出來,駱駝卻吞下去,也就是把大的便宜佔了,小的便宜讓給別人,好讓人看見他們的「愛心」;還有他們嘴上說敬拜神,但實質上,他們沒有敬畏神的心,喜愛的是名利地位,將人都牢籠到他們的權下,我們看到當主耶穌來作工時,他們明知道主耶穌說的話有權柄、有能力,但他們仍為了自己的地位,不接受主耶穌發表的真理,最後還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主耶穌說:「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麼不信我呢?」(約8:40、46)由此可見,法利賽人是仇恨真理,仇恨基督、定罪基督的人。他們追求的是外表的敬虔、儀式,守著耶和華給他們規定的安息日,各種儀式、條例過日子,他們信神不追求認識神、不遵行神的話,也不是以滿足神為實行原則。他們雖然也常常讀經、聚會,但裝備的都只是字句理論,明白的都是神學,所傳講的都是讓別人做的,而自己卻從來不實行,不遵行神的道。所以,他們能棄絕主耶穌,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遭到了主的恨惡、咒詛。他們的信仰是失敗的信仰。

由此可見,許多人將真實的信仰界定在只是禱告、聚會、讀經、傳福音,卻不追求認識神,實行神的話,這種信仰是不符合主心意的。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聽一位講道多年的人說過這樣一段話:「宗教信仰用最通俗的話怎麼形容?用嘴唇來親近神,心卻遠離神的信法就屬於宗教信仰。……只在書本裡信神,不在實際經歷當中實行神的話,這種信仰就是宗教的信仰。還有一種:把神的話,把聖經都當作一門知識來研究、學習、掌握,並不在實際經歷中與神有真實相交,並不真實經歷、實行神話的,就屬於宗教的信仰。」(摘自·關於神話《愛神的人永活在神的光中》的講道交通)

聽了這個講道人說的話,我不禁驚嘆:這話說得真是一針見血!我們雖然也在信神,捧著聖經,天天背,天天讀,天天地禱告主,並堅持不懈地聚會,交通真理,聽講道,聽見證,從外表看我們的這些做法都無可指責。但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臨到事不揣摩神的心意,沒有按主的要求實行,還憑著己意看待神的作工。可以說這樣的信仰只能稱做宗教信仰,不能得到主的稱許。

成功的信仰
那我們怎麼信才能得到主的稱許呢?我們來看看主的話:「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3-24)「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還有一本書籍中這樣說:「信神呢,神所定義的、要求的信神指什麼?就是聽從神的話,按照神話所說的生存、生活、盡本分,從事一切正常人性的活動。言外之意,信神就是跟隨神走,神讓怎麼做就怎麼做,神讓怎麼活就怎麼活,信神就是遵行神的道。」從中我們就能明白神的心意,我們信主就得遵守神的道,將神的話帶入現實生活中,凡事尋求神的意思,按著神的要求去實行,達到順服神,尊神為高、尊神為大,這是真正的信仰。就像當初的亞伯拉罕,他並不是在口頭上信神,而是真正地聽從神的話,按著神的要求去做。神讓他離開家鄉的時候,他能按照神的吩咐前往應許之地。後來當神讓他將自己的獨生子以撒獻給神的時候,他也不講理、不誤解神,能絕對聽從神的吩咐,把以撒獻上為祭。從這些表現中看到,亞伯拉罕對神有真實的信心和順服,他的信仰是真正的信仰。正如經上說的:「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21-24)

談到這裡,相信大家對於什麼是真正的信仰也能有所了解了。沒錯,我們只有追求認識神,腳踏實地地將神的話帶入到現實生活中去經歷、去實行,讓神的話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原則,這樣我們做到了信與行並行,成為被神認可的人,那我們的信仰就是真正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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