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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8日 星期六

132 人際交往的原則


132 人際交往的原則

1.與人接觸有原則,不搞處世哲學、肉體來往,而是建立符合真理原則的正常人際關係;
2.必須具備正常人性,能彼此相愛,做誠實人,能互相尊重、理解、包容、忍耐;
3.追求做誠實人,因人類敗壞太深,與人相處還應有智慧原則,對人對己對教會都有益處;
4.正確對待別人,既不高看人也不貶低人,對人的缺欠、過犯能正確對待,公平公正對待人。
相關全能神的發表:
「跟神的關係正常了,跟人的關係也就正常了,一切都建立在神話的基礎上,藉著吃喝神的話,按神的要求去實行,擺對觀點,不幹那些抵擋神的事、攪擾教會的事,對弟兄姊妹生命沒有益處的事不做,對別人沒有造就的話不說,見不得人的事不幹,做每一件事都光明正大,能拿到神面前。雖然有時肉體軟弱,但能夠以神家利益為重,不貪圖個人利益,能行出公義來,能這樣實行你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
……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在說每一句話的時候,心能擺對,行事公正,不隨從情感、個人意思行事,這是信神之人的行事原則。」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你與神的關係如何》
「人與人的正常關係是建立在心歸向神的基礎上的,不是靠著人的努力而達到的。沒有神,人與人只有肉體的關係,都不正常,都是放縱情慾的,是神所恨惡的,是神所厭憎的。若你說你靈裡有感動,但是你總願意與合你心意的人交通,總願意與你所看得起的人交通,若有別人尋求,但不合你的心意,你卻帶著成見閉口不談,更證明你是一個屬情感的人,你與神根本沒有正常關係,你是糊弄神,你是掩蓋自己醜相。即使你能談點認識,但你存心不對,那你所做的都是人為的好,神也不稱許你,你是憑肉體做,不是因著神的負擔而做。若是你心能夠安靜在神的面前,而且凡是愛神的人你都能與他有正常的來往,那麼你才是合神使用的人,這樣,不管你與人怎麼接觸,都不是搞處世哲學,而是體貼神的負擔活在神面前。在你們中間這樣的人有多少?你與人的關係到底正不正常?」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
「神所使用的人外表好像並無理智,似乎與人沒有正常的關係,但說話有分寸,不隨意亂說,心總能夠安靜在神面前,但就這樣一個人,足可以被聖靈使用。神所談到的無理智這樣一個人,在外表看似乎沒有與人的正常關係,不講外面的愛心、外面的作法,但是在交通靈裡事的時候,他能敞開心,把自己在神面前實際經歷來的光照開啟無私地供應給別人,以此來表現對神的愛,以此來滿足神的心意。當別人都毀謗譏笑他的時候,他能夠不受外面人、事、物的左右,仍然安靜在神的面前,似乎這樣的人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不管別人怎麼樣,他的心總不能離開神。當別人談笑風生的時候,他的心依然在神的面前,或揣摩神的話,或默禱心中的神,尋求神的意思,從不以維護他與人的正常關係為重,似乎在這樣的人身上沒有處世哲學。從外表看,這樣的人活潑、可愛,帶有稚氣,又帶有幾分沉著,這正是神所使用的人的樣式。……
……若你與神沒有正常關係,不管你怎麼維護與人的關係,你再努力、再用勁,也是屬於人的處世哲學,你是以人的觀點、人的哲學來維護你在人中間的地位,讓人都誇你,而不是根據神話來建立與人的正常關係。若你不注重與人的關係,而是維護與神的正常關係,願意把心交給神,學會順服神,自然而然地你與所有人的關係也會正常的。這樣,你與人的關係不是建立在肉體之上,而是建立在神愛的基礎上,幾乎沒有肉體來往,但是在靈裡有交通,彼此地相愛,彼此地安慰,彼此地供應,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在心滿足神的基礎上做的,不是靠著人的處世哲學來維護,而是靠著對神的負擔而自然而然地形成,不需要你人為的努力,而依神話原則實行。」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
「正常人的性情沒有彎曲詭詐,人與人有正常的關係,不搞獨立,生活不平庸、不腐朽,而且在所有的人中間高舉神,在人中間貫穿神的話,人與人和睦同居,都活在神的看顧、保守之下,地上充滿和諧之氣,沒有撒但的攪擾,在人中間都能以神的榮耀為根本。這樣的人都是猶如天使一樣,單純、活潑,不曾向神發怨言,只為神在地的榮耀而獻上自己的所能。」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第十六篇說話的揭示》
「正常人性都包括哪幾方面:見識、理智、良心、人格。這幾方面都達到正常,你的人性就合格了。有正常人的模樣,像一個信神的,也不要求你達到多高,不要求你搞外交,就要求你做一個正常的人,有正常人的理智,看事能看透,最起碼看你是一個正常人,這就可以了。……許多人看見現在時代變了,也不講什麼謙卑、忍耐,乾脆一點愛心都沒了,聖徒體統也沒了,這些人太謬!哪有一點正常人性,上哪談見證?什麼見識、理智都沒了。當然有些實行是偏謬之處的這得改正,像以前人死板的靈生活、麻木痴呆的相都得改變,改變並不是讓你放蕩,也並不是讓你放縱肉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信口開河這不行!有正常人的言談舉止就是說話有倫次,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符合事實恰如其分,不搞欺騙,不說謊話。」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提高素質是為了能蒙神拯救》
「沒有語言的溝通,沒有心靈上的溝通,人與人之間不可能知心,不可能互相供應、互相幫助。你們是不是有這個體驗?如果你的一個朋友什麼話都跟你說,他心裡怎麼想的,或者心裡有哪些苦楚,有什麼高興的事也跟你說,你是不是覺得跟他特別知近呢?他願意跟你說是因為你的心裡話也跟他說,你跟他特別合得來,所以說你才能跟他融洽相處、彼此幫助。如果在教會裡弟兄姊妹之間沒有這個,那就永遠不可能有弟兄姊妹之間的和睦相處,這就是做誠實人必須有的一條。」
摘自《座談紀要·做誠實人應該與人敞開亮相》
參考人的交通:
「弟兄姊妹彼此相愛也應建立在真理的原則上,說話做事要合乎真理,以真理為標準,沒有情感,沒有詭詐欺騙,更沒有互相利用;彼此相愛能常常交通真理,在生命進入上彼此勉勵、互相幫助,不計較得失;在相處中也難免有過失,但能彼此饒恕、彼此包容,共同追求真理,為著同一目標達到步調一致。因著在真理上能常常交通,能敞開心懷沒有成見,互相勉勵、彼此順服,成為生命的夥伴,這是彼此相愛應有的表現。如果弟兄姊妹之間真是志同道合的話,就能建立起彼此相愛的關係。在彼此相愛裡就能有正常的交通,能共同地考察真理、追求真理,不合謀做違背真理的事情,不合謀走罪人的道路,而是攜手並肩共同進步達到滿足神的心意。如果誰有過失傷害了對方也能彼此包容、彼此饒恕。如果對方做了違背真理損害教會利益的事也不應包庇,應該直接以交通真理的方式點明對方的過犯,讓他有悔過自新的機會達到醒悟,懊悔自己所行的,這是真正的彼此相愛。」
摘自《座談紀要·彼此相愛應有的表現》
「人信神以後隨著真理的進入,個人的生命性情也隨之變化,但人對正常人際關係方面的實行原則還是很模糊,現在就此列出幾條原則供人實行參考。第一,要彼此相愛。因人都有軟弱,也有缺欠,需要人的幫助,人與人的相處若建立在彼此相愛的基礎上,就能達到和睦同居沒有難處,沒有愛心的人如同冷血人物沒有感情,失去人情味是無法與人相處的。有愛心的人有同情人的心,愛幫助別人,更能安慰受苦難的人,深受人的歡迎。在愛心裡面能寬容、能忍耐,能不計較別人的過犯,在愛心裡面能包容人、能饒恕人,達到與人和睦同居。第二,要有智慧。與人相處難免會發生很多難處,除了具備愛心以外,智慧也不可缺少。用智慧的原則是為了讓人得益處,對人對己對教會都不造成危害,若沒有智慧有些問題就不容易解決。比如,你要做一件事會產生什麼後果就應考慮周到,怎麼做合適不會帶來麻煩,或者對方是一個什麼樣性情的人,與他相處要注意什麼,怎麼做能對人有益無害,哪些事該讓他知道,哪些話不該對他說,說了會有什麼後果,若需要說採用什麼樣的方式說,這都是指用智慧說的。人與人相處有原則這很重要。第三,能正確對待別人,既不高看人也不低估人。別人無論是愚拙是聰明,或素質好孬,是貧是富,你都不該有成見憑情感,自己喜好的不要強加給別人,自己不喜歡的更不勉強別人,這就是不強人所難。做事不要單顧自己,也要顧到別人,要學會更多地體貼別人,讓別人得益處,多聽別人的意見,如果別人有什麼缺欠或者做錯了什麼事對自己不利,要正確對待,不要抓把柄,不要打擊報復,要學會交通真理讓人得幫助有變化,對別人有一個準確的評價,這樣再與之相處就更沒有難處了。不要對別人要求太高,不要指望從別人身上得什麼好處,這也是正確對待別人的一條原則。第四,與人相處也該具備良心、理智、人格。人家有恩於咱,咱要尋求報答,人對咱有愛心,咱們更該用愛心還報。有理智方面要學習尊重人,即使人家有什麼缺點短處也千萬不要耍笑貶低人家。另外,在人身上不該有不正當的存心,要學會尊重人,更不能佔人家絲毫的便宜。在人格方面要注意別說污穢下流的話,別做低級趣味的事,免得讓人反感厭憎,要有自尊心,要多做對人有益處的事,不要損害別人利益佔人便宜。說話辦事要守信用,千萬不要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多敞開自己說心裡話,與人坦誠相處,不要計較人的過失,對人要寬宏大量,這樣就能與人和睦相處。這就是正常人際關係該具備的四條原則。」
摘自《座談紀要·建立正常人際關係該具備的實行原則》
「與人相處要有智慧。有人說:與弟兄姊妹相處還用講智慧嗎?也得講,講智慧對弟兄姊妹更有益處。有人問:跟弟兄姊妹講智慧是不是玩詭詐呀?智慧不是詭詐,是與詭詐完全相反的東西。講智慧,就是在弟兄姊妹身量小的時候得講究一些方式,免得人接受不了;另外,身量小的人,尤其是沒具備真理的人,還有些敗壞流露,還有些敗壞性情,你太單純敞開,啥都說,有時候容易被人抓住把柄,容易被人利用,這也不好,因為人有敗壞性情,所以多少得防備點兒,得講點兒方式。但是你防備人不是不幫助人,不是沒有愛,只是有一些神家的重要的事先別跟他說,光交通真理,他需要生命上的靈裡的幫助,需要真理上的供應,這個我們要全力以赴地滿足他。但如果他要打聽神家這個事、那個事,打聽帶領、工人的這個事、那個事,這個就沒有必要對他說了,這些事跟他說了他容易跟別人洩露出去,對神家工作有影響。就是說,他不該知道的、沒有必要讓他知道的,就不讓他知道,該讓他知道的那就全力以赴地讓他知道,實實在在地、毫無保留地讓他知道。那哪些是他該知道的?追求真理是人該知道的;該裝備什麼真理、該明白哪些方面的真理、該盡什麼本分、適合盡什麼本分、該怎樣盡本分、該怎樣活出正常人性、怎樣過教會生活,這些都是人該知道的。另外,神家的規矩、原則,教會的工作,不能隨便跟外邦人說,弟兄姊妹的情況也不能跟外邦人說,跟家裡不信的人也不能說。這些就是講智慧必須遵守的原則。像哪個帶領叫啥名、在哪兒住,這些你別說,你要是說了,說不定什麼時候傳到外邦人的耳朵裡,再傳到一些做特務、特工的壞人那兒那就麻煩了,這事得有智慧。所以說有智慧非常有必要。另外,你單純敞開的時候,有一些特別的私事不能隨便給人說,你得看弟兄姊妹的身量,你說完之後,他不是敬虔的人,拿你這個事開玩笑,給你傳出去就麻煩了,對你的人格會造成傷害;所以單純敞開也得講智慧。」
摘自《講道交通(一)·如何建立教會生活與建立教會生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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